一、崗位職責:
1.在質量部長領導下負責質檢中心的全面工作;
2.負責安排對原料、輔料、包裝材料、中間產品、待包裝產品、成品、工藝用水等進行取樣、檢驗及潔凈環(huán)境的監(jiān)測工作;
3.負責批檢驗記錄的審核和檢驗報告的簽發(fā),并對檢驗數據的可靠性負責;
4.定期檢查各室的檢驗儀器的使用、維護和保養(yǎng)情況;
5.負責檢驗用試劑、標準品等檢驗用物品的申購;
6.負責檢驗室內部的檢驗結果異常的調查、反饋和最終處理。參與重大質量事故的調查;
7.參與質量標準和檢驗方法的制定與修改,負責相關SOP的制訂與修訂;
8.參與藥品生產的驗證,負責有關檢驗方法驗證工作;
9.督促檢查化驗室等管理制度執(zhí)行情況;
10.經批準,接受并安排外來等的委托檢驗;
11.負責對檢驗員的業(yè)務培訓、指導和內部考核;
12.負責檢驗室安全和衛(wèi)生的管理工作。
二、任職資格:
1.藥學、化學、生物等相關專業(yè)本科以上學歷,精通藥典及檢驗技術。
2.擁有與5年以上藥品檢驗經驗,3年以上管理經驗,熟悉GMP/GLP規(guī)范。
3.具備領導力、溝通協調能力、問題分析與決策能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