崗位職責:
1.受局、公司委派,獨立、公正執(zhí)行國家、局、公司有關法律法規(guī)與經營管理制度;
2.貫徹執(zhí)行公司經營方針、目標,制定項目部的經營計劃和目標,并對實施情況進行檢查;
3.接受項目經理領導,對本項目經營管理、成本控制負責,協助項目經理進行費用、工期、合同、法律責任等風險預測、控制工作;
4.項目總經濟師作為項目合同管理的負責人,同時兼職法律管理工作,為項目部法律風險管理的負責人。落實經濟合同范本制、承諾制、最終結算協議制、法律審核制、反饋制,負責確認每個合同主體的債權債務;
5.牽頭組建成本管理領導小組,負責項目經營效益、成本管控工作;
6.牽頭組建變更索賠領導小組,負責項目變更、索賠、價格調整工作;
7.牽頭項目自施管理工作,負責自施統計、核算工作;
8.領導項目經營管理部工作,統籌開展經營策劃、成本預算、合同交底、采購招標、合同協議、工程計量、預收預本、工程決算、工程審計等業(yè)務管理工作;
9.牽頭組織合同協議的談判、評審、會簽、報批、執(zhí)行等管理工作;負責跟蹤調查合同實施情況,以及審核合同履行完畢后的決算工作;
10.組織召開經濟活動分析會,做好兩算對比、成本分析及盈虧分析,找出主要控制點;負責對本項目臨時設施和標后預算的執(zhí)行情況進行總結分析;
11.負責項目部重大經濟與經營風險的管控工作;有權向項目各業(yè)務部門調查和詢問涉及項目經營、成本管理和資產流向等方面問題;以身作則,監(jiān)督和抵制任何違法違規(guī)的經營行為,制止無效時有權直接向公司反映;
12.負責項目經營績效考核管理工作;
13.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。
任職資格:
1.專業(yè):土木工程、造價管理、工程管理相關專業(yè);
2.學歷:本科及以上學歷;
3.工作年限:6年以上經營管理相關工作經驗,熟悉業(yè)務流程,年齡在45周歲以下;
4.職稱及執(zhí)業(yè)資格條件:中級及以上專業(yè)技術職稱;持有一級建造師、一級造價師等同等職業(yè)資格證書者優(yōu)先;
5.從業(yè)經歷:擔任過1個及以上項目總經濟師或2個及以上項目經營部長。從事過海外相關管理經驗者優(yōu)先;
6.其他:熟練處理和掌握項目的經營業(yè)務,具有較強的商務談判能力、組織協調能力、解決問題能力。具有較好的文字功底和外語能力。條件特別優(yōu)秀者可適當放寬年齡、專業(yè)、學歷、職稱、資歷等條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