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職學校語文教師
具有漢語言文學等專業(yè)碩士及以上學位;具有市級及以上學科帶頭人、骨干教師、特級教師、名師等稱號者可適當放寬條件;
具有相應教學崗位所需教師資格證書(高中/中職及以上);
具有相關教學經(jīng)驗、中級及以上職稱者優(yōu)先。
遵紀守法,品行端正,身體健康;
熱愛教育事業(yè)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(zhì)、思想素質(zhì)和道德素質(zhì),有較強的服務意識和奉獻精神;
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、專業(yè)、資格、技能等條件,身心健康,能適應工作需要;特別優(yōu)秀者可適當放寬要求;
應聘人員年齡一般在40周歲以下,具有博士學位或高級專業(yè)技術職務的人員年齡可適當放寬;
外省市戶籍非應屆畢業(yè)人員,須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一年以上(在有效期內(nèi)),計算截止時間為2025年6月30日。對于高級專業(yè)技術人員及緊缺急需的人員可不受一年居住證條件限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