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工作內容:
1.負責基礎游泳授課;
2.泳池安全工作。
二、工作職責:
1.負責教授學員;
2.負責在每次的游泳學習之前,帶領學員進行充分熱身,防止游泳學習過程中出現抽筋、身體僵硬等妨礙正常學習進程的問題;
3.負責在游泳教學期間,擔任救生員的角色,保證學員的人身安全;
4.負責在每次游泳教學之前,檢查泳池的教學設備,保證教學設備的安全和衛(wèi)生;
5.負責評估學員的身體狀況,及時發(fā)現并妥善安置身體狀況不適宜參加游泳活動的學員,確保其安全并保證不影響其他學員的正常學習進程。
三、任職要求:
1.持有社會指導員證書、救生員證書;
2.熟悉游泳池相關知識,掌握游泳和救生急救技巧;
3.退役運動員優(yōu)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