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崗位職責
1.負責簡歷篩選、電話邀約、面試跟進等招聘工作;
2.協(xié)助員工關系管理、人事檔案管理等工作;
3.協(xié)助開展企業(yè)文化活動;
4.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。
二、任職要求(不能同時具備以下條件者,不允許投遞簡歷)
(一)基本條件
1.品行端正,具有高度責任感,有較強溝通協(xié)調能力和學習能力;
2.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,身心健康。
(二)任職資格
1.學歷及專業(yè)要求:本科及以上;
2.工作經驗要求:工作經驗不限,耐心細致,執(zhí)行力良好;
3.語言要求:普通話;
4.計算機及軟件使用要求:熟悉使用辦公軟件。
(三)具備以下條件者,優(yōu)先考慮
1.大二或大三在讀,人力資源管理、工商管理、應用心理學等相關專業(yè);
2.有相關人事實習經驗;
3.有學生會、社團經歷。
(四)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允許投遞簡歷
1.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調查,尚未作出結論的;
2.受到誡勉、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;
3.個人所負數(shù)額較大債務到期未清償?shù)模蛱幱趥€人失信被執(zhí)行期間的或被列為失信聯(lián)合懲戒對象的,或列入全國行賄人信息庫的;
4.曾被辭退、開除公職的;
5.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;
6.法律、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其他情形;
7.應聘人員與公司或空港經濟區(qū)系統(tǒng)人員有夫妻關系、直系血親關系、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、擬制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,不得應聘人事、財務、審計、紀檢崗位,以及有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,應聘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,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公開招聘公正性的,應當實行回避。
三、其他事項
1.應聘人員在應聘時中填報的所有信息均將留存,在資格審查、聘用考察以及聘用后試用期間與真實信息進行比照,如發(fā)現(xiàn)應聘人員有弄虛作假或有損職業(yè)道德、報名信息與真實情況不符等行為的,則取消其聘用資格,已經聘用的予以解聘;
2.本公告及未盡事宜由廣州空港城市服務有限公司負責解釋。
注:此崗位與人才公司(全資國企)簽訂實習協(xié)議。
福利:實習補貼、包吃包住、意外險、周末雙休、員工活動、專業(yè)培訓、員工讀書角